无菌室施工质量验收技术标准发表时间:2026-01-27 10:15 1. 验收依据: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 50073-2013)、《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 50591-2010)、无菌室建设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。 2. 验收内容及要求: (1)围护结构验收: ① 外观质量:墙面、地面、吊顶表面平整、洁净、无裂缝、无脱皮、无起砂现象;彩钢板拼接严密,色泽均匀;门窗安装平整,开启灵活,无变形、无划痕。 ② 尺寸偏差:墙面垂直度偏差≤3mm/2m,表面平整度偏差≤3mm/2m;地面平整度偏差≤2mm/2m;吊顶平整度偏差≤3mm/2m;门窗安装垂直度偏差≤2mm/m,水平度偏差≤1mm/m。 ③ 密封性检测:采用密封性能检测仪器(如漏风测试仪)检测围护结构的密封性,无菌室门窗关闭后,漏风率≤0.2m³/(m²·h)(压力差10Pa时)。 (2)空气净化系统验收: ① 设备安装质量:空调机组、风机、过滤器、送回风管道等设备安装牢固,位置准确;管道连接严密,无漏风现象;保温层铺设平整、牢固,无破损。 ② 系统性能检测: a. 换气次数:符合设计要求(百级≥50次/h,千级≥30次/h,万级≥20次/h),测试偏差≤±10%。 b. 洁净度:悬浮粒子、浮游菌、沉降菌数量符合设计的洁净等级要求(依据文件8《无菌室洁净度检测技术标准》)。 c. 温湿度:室内温度控制在20-24℃,波动范围≤±1℃;相对湿度控制在45-60%,波动范围≤±5%。 d. 压差:无菌室与相邻非洁净区的压差≥10Pa,不同洁净等级区域之间的压差≥5Pa,压差波动范围≤±1Pa。 (3)消毒系统验收:紫外线消毒灯、臭氧消毒设备等消毒设备安装牢固,位置合理;紫外线照射强度≥70μW/cm²,臭氧消毒浓度≥0.3mg/m³,消毒功能正常。 (4)管线及配套设施验收:水电管线铺设规范,无乱拉乱接现象;照明设备、应急照明、疏散指示标志安装符合要求,功能正常;消防设施(灭火器、消防栓等)配备齐全,安装规范,功能有效。 3. 验收流程: (1)施工单位自检:施工单位完成无菌室建设后,进行全面自检,整理施工记录、材料合格证明、设备性能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。 (2)提交验收申请:施工单位向验收小组提交验收申请,并提交相关资料。 (3)现场验收:验收小组对无菌室的围护结构、空气净化系统、消毒系统、管线及配套设施等进行现场检查,进行性能检测(如洁净度检测、压差检测、温湿度检测等)。 (4)资料审核:验收小组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,确保资料完整、规范、有效。 (5)出具验收报告:验收小组根据现场验收及资料审核情况,出具验收报告,明确验收结论(合格/不合格);若验收不合格,需明确整改要求,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。 4. 验收合格标准:所有验收项目均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,相关资料完整、规范、有效。 5. 验收资料归档:验收合格后,将验收报告、施工记录、材料合格证明、设备性能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,保存期限≥5年。 下一篇无菌室消毒与维护技术规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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