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高能科迪仪器有限公司
SI CHUAN GAONENG KEDI INSTRUMENT CO.,LTD.

废液室建设要求

发表时间:2023-03-28 15:34

贮存设施的选择

1、贮存池  

用于贮存单一类别液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的,位于室内或具有顶棚(盖)的池体贮存设施。

2、标志的设立

贮存设施或场所、容器和包装物应按 HJ 1276 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、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。

3、贮存设施的管理

HJ 1259 规定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,应采用电子地磅、电子标签、电子管理台账等技术手段对危险废物贮存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,确保数据完整、真实、准确;采用视频监控的应确保监控画面清晰,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 3 个月(根据当地要求具体设定)

二、贮存设施污染控制要求

2.1一般规定

2.1.1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、物理化学性质、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,采取必要的防风、防晒、防雨、防漏、防渗、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,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。

2.1.2 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、数量、形态、物理化学性质和污染防治等要求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,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、混合。

2.1.3 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、墙面裙脚、堵截泄漏的围堰、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,表面无裂缝。

2.1.4 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;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,可采用抗渗混凝土、高密度聚乙烯膜、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。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,还应进行基础防渗,防渗层为至少 1 m 厚黏土层(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-7 cm/s),或至少 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(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-10 cm/s),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。

2.1.5 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、防腐工艺(包括防渗、防腐结构或材料),防渗、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、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;采用不同防渗、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。

2.1.6 贮存设施应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。(根据众多项目验收经验,在实际建设中为双人双锁外开防盗门,照明开关设在门外。

2.2、贮存池

2.2.1 贮存池防渗层应覆盖整个池体,并应按照 2.1.4 的要求进行基础防渗。

2.2.2 贮存池应采取措施防止雨水、地面径流等进入,保证能防止当地重现期不小于 25 年的暴雨流入贮存池内。

2.2.3 贮存池应采取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。

三、 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

3.1 容器和包装物材质、内衬应与盛装的危险废物相容。

3.2 针对不同类别、形态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,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、防漏、防腐和强度等要求。

3.3 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,无破损泄漏。

3.4 柔性容器和包装物堆叠码放时应封口严密,无破损泄漏。

3.5 使用容器盛装液态、半固态危险废物时,容器内部应留有适当的空间,以适应因温度变化等可能引发的收缩和膨胀,防止其导致容器渗漏或永久变形。

3.6 容器和包装物外表面应保持清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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